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属天的奥秘 #10578

10578.“又说,

10578.“又说,你不能看见我的面”表教会、敬拜和圣言的内层神性事物不能向以色列民族透露。这从“耶和华的面”和“看见”它们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耶和华的面”是指教会、敬拜和圣言的内层神性事物(参看10567, 10568节);“看见”它们是指透露它们。这些内层神性事物不可能透露给以色列民族,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:耶和华的话是向摩西说的,而摩西在此代表以色列民族的首领(10556节)。“耶和华的面”表示圣言、教会和敬拜的内层神性事物,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:“耶和华的面”和“耶和华的荣耀”具有相同的含义,因为摩西说“求你使我看见你的荣耀”,而耶和华说“你不能看见我的面”;而“耶和华的荣耀”表示圣言、教会和敬拜的内层神性事物(可参看10574节)。
  这一切的情形从前面的频繁说明可以看出来,即:以色列民族根本不能看见敬拜、教会和圣言的内层事物,因为他们的兴趣在于与内在之物分离的外在事物,因此他们也不能看见“耶和华的面”。但那些兴趣在于并未与内在之物分离的外在事物之人都能看见圣言、教会和敬拜的内层事物,因此能看见“耶和华的面”。由此可推知,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,以及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人能看见它们;因为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打开内在人,当内在人打开时,就其内层而言,人就在主所在的天上天使当中。
  但必须在此简要说明什么叫对主之爱,或说什么叫爱主。人若以为他可以爱主,却不照主的诫命生活,就大错特错了,因为照主的诫命生活就是爱主。这些诫命就是从主所获得,因而拥有主在里面的真理。因此,这些诫命被爱,也就是一个人出于爱照它们生活到何等程度,主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爱。原因在于,主爱人,并出于爱渴望他永远蒙福;若不照着祂的诫命生活,没有人能蒙福。因为一个人通过这些诫命重生,并变得属灵,以这种方式被提升到天堂。但爱主却不照祂的诫命生活并不是爱祂,因为这时,此人没有主能流入并将他提升到自己这里的任何东西在自己里面。他就像一个空虚的器皿,因为他的信里面根本没有任何生命,他的爱里面也没有任何生命。被称为永生的天堂生命不是直接,而是间接被注入任何人。由此可见什么叫爱主,什么叫见主或祂的面,即以这种信和爱看见祂。
  照主的诫命生活京是照仁与信的教义生活,这教义可见于出埃及记各章节的开头部分。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教导,情况就是这样:
 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,那人是爱我的。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,我也要爱他,并且要向他显现。人若爱我,就必遵守我的话,我父也必爱他,我们要到他那里去,并要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处。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。(约翰福音14:21, 23-24)
  接下来的章节将说明“耶和华的面”进一步的含义。
  

宇宙星球 #40

40.有些灵人从天堂

40.有些灵人从天堂被告知,水星灵曾被应许他们会看到主。于是,我周围的灵人就问他们,他们是否记得这应许。他们说,他们的确回想起来了,但他们不知道这应许是不是以不容置疑的方式作出的。就在他们彼此议论这一点的时候,天堂的太阳向他们显现了。只有那些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才能看到天堂的太阳,也就是主;其他人只能看到由此而来的光。一看到这太阳,他们说,这不是主神,因为他们没有看见祂的脸。与此同时,灵人继续彼此交谈,但我没有听见他们说的话。这时,太阳忽然又出现了,主就在它中间,被太阳的光环围绕。一看到这一幕,水星灵深深谦卑下来,并沉了下去。这时,主也从那太阳向这个星球的灵人显现,这些灵人为人时,曾在世上看到过祂。他们所有人,一个接一个,因而许多人依次承认,这是主自己;他们当着所有会众的面承认这一点。然后,主还从那太阳出来,向木星灵显现;他们大声宣称,这是主自己;当宇宙之神向他们显现时,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球看见过祂。主是天堂的太阳,是那里一切光的源头(AC 1053, 3636, 4060)。主向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如此显现,在那里,对主的爱居于主导地位(AC 1521, 1529-1531, 1837, 4696)。祂出现在右眼层面上方的中等高度处(AC 4321, 7078)。因此,在圣言中,“太阳”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(AC 2495, 4060, 7083)。灵人和天使看不见尘世太阳,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暗,这黑暗不是在前面,而是在后面,与天堂太阳,也就是主相对立(AC 9755)

属天的奥秘 #9397

9397.“向百姓耳

9397.“向百姓耳中读”表为了倾听和服从。这从“读”和“耳边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读”是指为了倾听,因为读某样东西,是为了叫人能听见、觉察并服从它,也就是听从它;“耳边”是指服从,因为“耳”和“听”都表示服从(参看2542, 3869, 4551, 4652-4660, 5471, 5475, 7216, 8361, 8990, 9311节)。
  由于“耳”不仅表示听见并留意,还表示服从,所以在圣言中,经上常提到向百姓“耳中”说,向百姓“耳中”读,但没有提到在他们面前说、读,或说给他们、读给他们,如在下列经文:
  我向你耳中和众民耳中所说的这话,你应当听。(耶利米书28:7)
  撒母耳记:
  他们向百姓耳中说这话。(撒母耳记上11:4)
  同一先知书:
  求你容婢女向你耳中讲话。(撒母耳记上25:24)
  士师记:
  你要向这百姓的耳中宣告说。(士师记7:3)
  出埃及记:
  要向百姓的耳中说话。(出埃及记11:2)
  申命记:
  以色列哪,我今日向你们耳中所说的律例典章,你们要听。(申命记5:1)
  又:
  我好向他们耳中说这些话。(申命记31:28)
  又:
  摩西向百姓耳中说这歌的一切话说。(申命记32:44)
  列王纪:
  王就向他们耳中读约书里面一切的话。(列王纪下23:2)
  耶利米书:
  他们对他说,请你坐下,向我们耳中读它。巴录就向他们耳中读它。(耶利米书36:15)
  路加福音:
  耶稣向百姓的耳中讲完了这一切的话。(路加福音7:1)
  由于“耳”和“听”表示接受、留意并服从真理,因而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信仰,所以主多次说“有耳可听的,就应当听”(马太福音11:15; 13:9, 43; 马可福音4:9, 23; 7:16;路加福音 14:35)。由于“聋子”,也就是“听不见的人”在灵义上表示那些不信真理的人,因为他们没有关于真理的知识,因而没有对它的觉知(6989, 9209节),因此,主在医治耳聋之人的时候,“就用手指头探他的耳朵,说,以法大!就是说,开了吧!他的耳朵立刻开了”(马可福音7:32-35)。主所行的一切奇迹都涉及并表示教会的状态(参看8364, 9086节)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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